现将沧州市运河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总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见下表),若对公布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上报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注册登记。
联系人:石培豪 电话:5507211
联系地址:沧州市清池北大道32号
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运河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总登记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