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水平,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确保造林用苗安全,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2020年6月-11月,全市开展了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现就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范围
任丘市、吴桥县
二、抽样、检验、分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GB/T6001-1985)、《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等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没有标准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抽查结果
在这次抽查中,共抽查任丘、吴桥2个有关县市区的苗木生产和造林单位5处,5个树(品)种,7个苗批,抽查苗木总量600株,抽查苗木质量全部合格。但存在着档案不全、标签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详细情况见附表。
四、整改措施
(一)各县(市、区)要加大苗木质量检查力度,从取苗、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确保造林用苗质量。同时督促指导完善苗木档案,确保苗木可追溯。
(二)加强《种子法》、《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林木种苗从业者守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对苗木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制度和林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苗木使用安全。
特此通报。
附件:1.苗木质量抽查结果表
2.苗木被抽查单位情况表
3.苗木质量抽查结果汇总表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