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庄镇小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沧州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用于永安大道北扩建设面积约2.04公顷(30.6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街巷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市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亩10.5万元(每公顷15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