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沧国土资告字[2011]8号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称国土局)提请沧州市土地招拍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GTP-2011-01宗地,位于永济西路北侧、吉林大道东侧,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准入行业:塑料制品业;出让面积:89653平方米(合134.479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主要控制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行政办公及附属设施占地比例不大于7%。
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2900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10万元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塑料制品业有效资质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19日,到沧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向国土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17时30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国土局经审查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通知书》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需持《竞买通知书》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1年9月20日16时30分;
拍卖地点:国土局七楼会议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参加竞买者必须在2011年9月19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将竞买申请资料交付沧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拍卖资料、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出让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土地交付及成交价款给付要求等,详见拍卖文件。
(三)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正式拍卖日5日前国土局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四)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沧州市国土资源局网(www.digitalcangzhou.gov.cn)进行查阅。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拍卖人: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沧州市御河西路南侧
垂询电话:0317—8697612
联系人:郑宣
竞买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中国银行沧州分行
开户单位: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账 号:101827514422
二 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